康 达 信 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康达所律师代理中方被诉返还百事可乐公司2.23亿股权案胜诉(经最高法院上海高院四次审判)



本案争议:

上海百事可乐公司38%股权,武汉百事可乐公司38%股权,

南京百事可乐38%股权,上海百事可乐股权转让款3500余万元,上海百事股权收益近1000万元。

利益诉求高达2.3亿。

 本案一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于2009年9月做出发回重审二审判决。原告要求返还百事公司股权的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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