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达 案 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康达所律师担任原贵州省公安厅长郭政民二审辩护人


康达所律师担任贵州省公安厅长郭政民二审受贿罪辩护人

撤销一审死刑判决,予以改判死刑,缓期执行


1994年贵州省原公安厅长郭政民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家属委托康达所律师代理上诉审并出庭辩护。

1995年,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死刑判决,予以改判,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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