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所律师担任原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辩护人
2013年10月18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浙江大学副校长褚健立案侦查,次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2017年1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判处褚健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一审判决3天后,褚健期满释放恢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