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胜诉
2001年1月3日,上海某银行与某石油化工公司签订了《某银行承兑合同》,约定由上海某银行为某石油化工公司承兑3000万元汇票,珠海某石化公司提供担保。银行承兑后,某石油化工公司拖欠上海某银行承兑垫付款1935万元,经多次催讨均未能收回。上海某银行委托康达上海分所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石油化工公司和珠海某石化公司连带偿还欠款1935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上海某银行胜诉。